中共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济工院党字〔2013〕19号
中共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关于对重要工作事项实行督查的意见
为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改进工作作风,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确保上级指示及学院决策决定的认真落实,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经学院研究决定,对相关重要工作事项实行督查,提出意见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上级主管部门、业务部门下达的各种文件、函、信件等,经书记、院长批示需要落实的事项。
(二)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重要工作部署。
(三)学院工作计划中列出的重要工作。
(四)重大会议、活动的筹备组织情况。
(五)书记、院长交办的需要催办落实的事项。
二、督查方法
采取口头督查与书面督查相结合、会议集体督查与个别督查相结合的方法。
(一)一般工作任务以口头方式进行督查,对督查内容提出明确要求。
(二)对较重要的工作任务及重要事项采取书面的方式进行督查,下达《督查通知书》(见附件1),对督查内容提出具体要求。
(三)对重大会议的安排、大型活动的筹备,以召开会议或其他集中的方式进行督查。
三、督查纪律
为了保证督查工作成效,按照有事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报的原则,各被督查处、室、系(部门)要及时反馈督查信息。
(一)凡已列入督查范围的工作任务或事项,一般不得逾期完成。
(二)对有客观原因影响工作进度、或按期完成确有困难的工作,要详细说明情况并报经书记、院长同意。
(三)影响全局性的工作任务,必须按期完成。
四、督查结果的使用
对各项工作督查的情况列为年度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不重视督查工作、或落实督查工作不利的,要提出批评教育;对长期工作被动的,建议党委采取组织措施。
五、督查事项及有关材料的立卷、归档
(一)建立健全文(函)件收发,承办登记制度。
(二)凡属督查办理的文(函)件,都要按照文书整理的要求立卷归档。重要的文(函)件,年终要送档案室存档。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特设立学院督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赵洪芹
副组长:杨峰俊、杨宪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成员:刘国军、王丹
附件:督查通知书
中共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3年6月21日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3年6月21日印发
附件1:
督查通知书(存根)
被督查 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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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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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收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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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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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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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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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督查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
督查通知书(通知)
被督查 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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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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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收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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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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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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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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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督查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