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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对重要工作事项实行督查的意见

中共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济工院党字〔2013〕19号


中共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关于对重要工作事项实行督查的意见

为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改进工作作风,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确保上级指示及学院决策决定的认真落实,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经学院研究决定,对相关重要工作事项实行督查,提出意见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上级主管部门、业务部门下达的各种文件、函、信件等,经书记、院长批示需要落实的事项。

(二)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重要工作部署。

(三)学院工作计划中列出的重要工作。

(四)重大会议、活动的筹备组织情况。

(五)书记、院长交办的需要催办落实的事项。

二、督查方法

采取口头督查与书面督查相结合、会议集体督查与个别督查相结合的方法。

(一)一般工作任务以口头方式进行督查,对督查内容提出明确要求。

(二)对较重要的工作任务及重要事项采取书面的方式进行督查,下达《督查通知书》(见附件1),对督查内容提出具体要求。

(三)对重大会议的安排、大型活动的筹备,以召开会议或其他集中的方式进行督查。

三、督查纪律

为了保证督查工作成效,按照有事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报的原则,各被督查处、室、系(部门)要及时反馈督查信息。

(一)凡已列入督查范围的工作任务或事项,一般不得逾期完成。

(二)对有客观原因影响工作进度、或按期完成确有困难的工作,要详细说明情况并报经书记、院长同意。

(三)影响全局性的工作任务,必须按期完成。

四、督查结果的使用

对各项工作督查的情况列为年度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不重视督查工作、或落实督查工作不利的,要提出批评教育;对长期工作被动的,建议党委采取组织措施。

五、督查事项及有关材料的立卷、归档

(一)建立健全文(函)件收发,承办登记制度。

(二)凡属督查办理的文(函)件,都要按照文书整理的要求立卷归档。重要的文(函)件,年终要送档案室存档。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特设立学院督查工作领导小组:

长:赵洪芹

副组长:杨峰俊、杨宪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成员:刘国军、王丹

附件:督查通知书


                             中共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3年6月21日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3年6月21日印发

附件1:

督查通知书(存根)

被督查

部门

负责人

签收

时间

督查内容

具体要求

完成情况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督查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

督查通知书(通知)

被督查

部门

负责人

签收

时间

督查内容

具体要求

完成情况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督查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