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工院字〔2007〕55号
关于印发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根据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的精神及济南市教工委、济南市教育局的工作要求,制定《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现将我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贯彻执行。
附件: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构通讯录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日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学院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维护学院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院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社会公共安全类突发事件。校园内外涉及学院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
事故灾害突发事件。包括学院楼堂馆舍等发生的火灾、在建和已建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安全交通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构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热、油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影响学院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灾难事故等。
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院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事件。包括发生在学院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院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院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自然灾害事件。包括气象、洪水、地质、森林、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
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包括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窃取国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
考试泄密、违规事件。包括由学院组织的院级以上教育统一考试中,在命题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等环节出现的泄密事件,以及在考试实施,试卷组织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违规事件。
(四)、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预防为主,及时控制;系统联动,协同应对;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加强保障,重在建设。
(五)、突发公共事件的级别划定
由高到底一般分为:特别重大事件(I级)、重大事件(II级)、较大事件(III级)、一般事件(IV级)。
(六)、组织领导
成立学院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由学院书记、院长任组长,各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各处室、系部负责人组成学院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学院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负责向相应主管部门通报情况,协调、协助相应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省高教工委、省教育厅请示报告。
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负责及时收集和分析工作情况,提出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报领导小组;总结和推广各部门和单位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和做法。
处置工作小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组长由分管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安全保卫处和学生处处长担任。小组成员由各处及系部负责人组成。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保卫处。小组主要职责为: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学院涉及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行动;及时前往事发地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处置。
2、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组长由分管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安全保卫处、宣教处长担任,工作成员由各处室及系部负责人组成。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保卫处,主要职责为:指导相关部门建立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检测预警机制;组织指导相关部门开展防范火灾、交通、在建和已建建筑物垮塌等事故的应急模拟演练。
3、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组长由分管院长担任,副组长由总务处处长担任。小组成员由各处室及系部负责人组成。小组办公室设在总务处。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处理工作;提出学院紧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政策、措施;指导和组织学院紧急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落实紧急应对措施;建议学院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4、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组长由分管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安全保卫处处长担任。小组成员由各处及系部负责人组成。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保卫处,小组主要职责为:在政府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门的领导下,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应急工作;深入现场协调处理,控制事态发展。
5、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组长由分管院长担任,副组长由现代教育中心主任担任。小组成员由办公室、现代教育中心负责人组成。小组办公室设在现代教育中心,小组主要职责为:通过技术手段对校园网有害信息实施监控;及时处置重大有害信息在校园网上大面积传播或校园网系统遭受大范围黑客攻击和计算机病毒扩散事件;及时处置和报告校园网遭受境内外严重攻击程度。
6、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分管院长担任,副组长由教务处处长担任,成员由各系部主任组成。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工作组主要职责:确认事件等级,启动相应预案,作出决策,协调各部门行动。
(七)、信息报告
信息报告原则:
1、迅速:要在第一时间报告院领导小组负责人,按负责人指示报上级主管部门。学院要在报告当地政府的同时报告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不得延报。报告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的时间最迟不得超过事发后3小时。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
4、学院发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后,要立即向当地公安、卫生等部门报告。
信息报送机制
1、正常工作时间,电话报告相应小组办公室。其他时间,电话报告学院值班领导。各应急处置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要立即电话报告小组组长、副组长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按领导要求开展工作;值班领导接到报告后,要立即通知有关处室及系部或小组办公室负责人。
2、突发公共事件电话报告后,有关责任处室应当立即书面正式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并按照相关预案和领导要求开展工作,按领导指示,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驻地有关部门。
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学院及有关部门采取的措施;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事态发展状况、处置过程和结果。
(八)、应急保障
信息保障:学院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递渠道,确保信息传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物质保障:学院建立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储备,保障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
经费保障:学院严格保证应对学院内部突发公共事件所需的经费。
人员保障:学院建立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队,学院预备队由小组成员组成。
培训演练保障:定期进行应急模拟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二、社会安全类事件应急处置
(一)、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特别重大事件(I级):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以及实施打、砸、抢等,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事件;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以及视情形需要作为I级对待的事件。
重大事件(II级):聚集事件失控,校园网上出现大面积的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膨胀并出现多校串联聚集趋势;学院出现未经批准的大规模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等行为,学院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以及视情形需要作为II级对待的事件。
较大事件(III级):单个突发事件引发连锁反应,学院内出现各种横幅、标语、大小字报,引发在学院局部聚集,一次或累计聚集人数不足100人,但已形成影响和干扰学院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的群体性事端。
一般事件(IV级):事件处于单个事件状态,可能出现连锁反应并引起聚集,群体性事端呈萌芽状态。
(二)、应急响应
特别重大事件(I级)的处置
1、若事件已超出学院范围,事态扩大、依靠学院力量无法平息的情况下,学院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及驻地有关部门报告,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冲突加剧和学生受伤。
2、一旦学生走出校门上街集会、游行,学院要派人劝阻,如劝阻无效,要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做好维持秩序的工作,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的人员进入游行队伍寻衅滋事,还要及时请公安部门到现场协助做好工作,防止学生出现违法行为。学院要进一步动员和发挥党政工团组织及院系党政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工作队伍、辅导员队伍和学生会及学生党员骨干队伍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到院不漏系、系不漏班、班不漏人;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学、师生不离校;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
3、学院要组织干部进一步劝说学生离开现场,保证学生安全。学院必须做出处理学生决定时,要掌握好时机和程度,避免矛盾激化,孤立极少数闹事者,团结大多数学生,使事件得到尽快平息。
重大事件(Ⅱ级)的处置
若事件已严重影响学院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学院应启动应急预案,严格门卫管理,防止学生串联和外出集会、游行,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对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极个别人,要报请公安部门,严格控制和监视。院系党政领导、辅导员要深入学生班级、宿舍,面对面地做好学生的教育疏导工作。
较大事件(Ⅲ级)的处置
事件爆发后,处于局部聚集状态时,学院有关部门应立即向学院应机处置小组报告,学院应急处置小组即刻研究决定启动预案,并迅速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事件引发原因,通知与事件直接有关的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到场,对原因清楚、能够立即处理的问题,马上依法、及时、妥善地加以处理;对原因不详、需要一定时间进行调查处理的,通过各系向学生做好解释工作,讲清道理,化解矛盾,使学生及时了解事实真相,理解和支持学院决定,与学院保持一致,并对聚集学生进行分隔、疏导和疏散,恢复正常秩序。
一般事件(Ⅳ级)的处置
发现突发事件的苗头时,院学生处、安全保卫处及相关辅导员立即赶到现场,负责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配合相关部门及时解决,消除引发突发事件的苗头和问题。
(三)、善后与恢复
学院在后期处置工作中的重点是尽快查清引发事件的根本原因,妥善解决引发事件的实质问题,尽可能满足师生的合理要求,安抚和平静师生情绪,恢复院内正常秩序。事件结束后,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总结,反思引发事件产生的原因和问题,对事件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分析并报上级领导小组。
三、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特别重大事件(I级):学院的人员和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害,对学院的教学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重大事故(Ⅱ级):学院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学院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较大事件(Ⅲ级):对学院的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害,对学院的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一般事件(Ⅳ级):对个体造成的损害,对学院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事故灾害。
(二)、应急处置措施
灾难事故发生后,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开展工作。
火灾事故处理办法
1、学院突发火灾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公安消防119指挥中心(室)报警,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在消防队伍到现场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队伍组织救人和灭火抢救工作。
2、采取诸如切断煤气、电源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
3、抢救伤病员,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求援。配合医疗机构妥善安置伤病员,并解决好学生等受灾人员的安置问题。
4、及时采取人员疏散、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务等必要措施,确保人员、财产的安全。
在建建筑物、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学院发生在建建筑物、房屋、围墙、厕所等建筑物倒塌的安全事故,应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2、迅速采取诸如切断煤气、电源等有效措施,并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
3、在有关方面的帮助下及时组织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病员。
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处理办法
1、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及时排查拥挤踩踏事故隐患,坚决避免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2、学院楼梯间发生拥挤踩踏事故,学院要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并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校园爆炸事件处理办法
1、发生爆炸事件后,学院要组织力量开展抢救工作,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2、要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控制好现场的治安事态,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好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3、认真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搜寻物证、排查险情,防止继发性爆炸等工作。
突发危险品污染事故处理办法
对发生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学院与当地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应立即采取相应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必要时应疏散或组织师生撤离。
校园恶性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1、学院发生恶性交通事故,立即组织抢救,并向医疗急救部门求助,拨打120,并向上级报告。
2、保护好事故现场,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及时查明事故情况。
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举办大型文体活动,必须严格审批制度,制定专项安全保卫措施。
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遇有学生、教工死亡、受伤等情况,立即求助医院进行伤病员抢救工作。
3、活动组织者和安全工作负责人要稳定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室外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担负起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的责任,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
4、学院要组织力量疏导、抢救伤病员工作,应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外出实习等活动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完善通讯体系,做好定期通讯联络工作,定期清点人员,及时沟通信息。
2、事件发生后,及时向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同时积极开展必要的救助和自救工作。
3、积极争取事故发生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
突发后勤安全保障事件处理办法
1、后勤各部门要做好食堂等重点场所以及供电、供水、供气、供暖和通讯保障部门的突发事件防范工作,对重点场所和关键部门要加强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发生跑水、断电、燃气泄露等重大事故紧急情况时,学院领导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迅速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必要时请求当地有关专业部门支援,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
3、食堂、餐厅等饮食部门以及蓄水池、供水塔等二次供水部门必须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一旦发生污染事件要立即停止使用,做好现场保护,并联系地方政府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疫、化验和排污处理。
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演化和扩大;
2、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安抚师生情绪,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三)、善后与恢复
一旦直接的应急任务和生命救助活动结束,工作重点也应马上从应急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及时积极开展补救和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院正常秩序。要做到:
1、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受伤者家属进行慰问,并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2、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3、全面进行检查,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4、总结经验教训,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各项工作。
四、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级)四级。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
1、学院发生的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肺典型肺炎、人感染高治病性禽流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经消灭的传染病等达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2、发生在学院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
1、学院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中毒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2、学院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艾滋病、肺结核、出血热、乙肝等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事件标准的;
4、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县(市、区)以外的;
5、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人员死亡的;
6、发生在学院的,经省级以上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I级)
1、学院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2、学院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达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艾滋病、肺结核、出血热、乙肝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达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事件标准的;学院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4、学院内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5、发生在学院的,经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
1、学院一次中毒30—100人,无死亡病例;
2、学院发生腺鼠疫、霍乱病例达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事件标准的;
3、发生在学院的,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备注:鉴于学院公共卫生事件涉及青少年健康安全,社会关注度较高,对未达到IV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一般公共卫生事件,均按照IV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应急反应。
(二)、信息报告
初次报告
学院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事件发生后2小时),向教育行政部门和驻地卫生行政部门、疾病控制中心或卫生防疫站进行初次报告。
特别重大(I级)或者重大(II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院可以直接报告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应急处置工作组。
进程报告
I级和II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学院必须每天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教育行政部门;
III级和IV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学院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教育行政部门;
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学院应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告教育行政部门处置工作组。
报告内容
1、必报内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造成伤害的人数。
2、进程报告内容:事件控制情况(丢失的有害物查找情况)、患病(中毒)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造成事故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等。
3、结案报告内容:事件处理结果、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三)、应急反应
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未发生事件在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通报后,要及时部署学院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学院发生。
I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学院的应急反应除按照II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外,信息报告人每天必须按要求向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进程报告。
II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学院的应急反应除按照III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外,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按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防控措施;信息报告人每天必须按要求向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进程报告。
III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学院的应急反应除按照IV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外,有死亡人员的做好死亡人员的家属接待和安抚工作。还应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落实其它相应的应急措施。
IV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学院在事件发生后,现场的教职员工应立即将相关情况通知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负责人或向学院领导报告。负责人或学院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1、联系当地医疗部门,对患病或中毒人员紧急救治。
2、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立即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
3、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4、与中毒或患病人员(特别是病情严重)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安抚工作,稳定其情绪。
5、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可疑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与肺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
6、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对学院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以及卫生行政部门,请求支持和帮助。
7、在学院适当的范围内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的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四)、善后与恢复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应立即做好善后与恢复工作,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学院的各项正常秩序。
1、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2、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及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学院应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的善后工作。
3、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按照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坚持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再次发生。
4、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五、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I级事件:是指学院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学院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
II级事件:是指对学院的人员和财产造成较大损害,对学院的教学秩序产生严重影响的自然灾害。
III级事件:是指对个体造成的损害,对学院的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自然灾害。
(二)、应急处置措施
灾害发生后,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根据灾害等级,启动应急预案。
学院要迅速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灾情,自然灾害发生后,学院必须在政府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全力以赴、妥善处置,积极开展自救、互救,配合好有关部门做好工作。
六、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预警与预防信息
校园网络运行中网络管理员应通过监测及时发现异常状态和潜在的问题,对异常状态给出预警信息并及时处理。
(二)预警与预防措施
1、网页、网站出现非法言论事件紧急处置措施
网页、网站值班人员负责随时密切监视信息内容,发现在网上出现非法信息时,值班人员应立即采取删除等处理措施,防止有害信息的扩散,按程序向网络管理中心领导及上级通报情况,情况严重时向分管副院长汇报。
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赶到现场,做好必要记录,清理非法信息,妥善保存有关记录及日志或审计记录,在确保安全问题解决后将网页、网站重新投入使用。
事后追查非法信息来源,并将有关情况在3个工作日向主管部门汇报。
2、黑客攻击事件紧急处置措施
有关值班人员发现网页、网站内容被篡改,或通过入侵监测系统发现有黑客正在进行攻击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展,并向部门领导通报。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赶到现场,并首先将被攻击的服务器等设备从网络中隔离出来,并清除木马、系统漏洞、后门、检查系统所有密码,关闭不必要的端口。对现场进行分析,并写出分析报告存档,及时恢复与重建被攻击或破坏系统,并在3个工作日内向分管院长汇报。
3、病毒事件紧急处置措施
用户发现有计算机被感染上病毒后,将该机从网络上隔离开来(可拔出网线),并立即通知计算机维修人员对该设备的硬盘进行数据备份,启用反病毒软件对该机进行杀毒处理,同时通过病毒检测软件对其他机器进行病毒扫描和清除工作。处理完毕后,要有记录,并根据病毒的危害程度向上级部门领导及分管院长汇报,发现新型病毒应上报公安部相关部门。
4、软件系统遭破坏性攻击的紧急处置措施
重要的软件系统平时必须存有备份,与软件系统相对应的数据必须按本单位容灾备份规定的间隔按时进行备份,并将它们保存于安全处。一旦遭到破坏性攻击,应立即向分管副院长报告,并将该系统停止运行。检查信息系统的日志等资料,确定攻击来源,再恢复软件系统和数据。如认为事态严重,则立即向省信息办和公安部门报警。
5、网络中断紧急处置措施
设备管理部门平时应准备好网络备用设备,存放在指定的位置。网络中断后,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人员及部门负责人应立即判断故障节点,查明故障原因。如属线路故障,应及时检查线路,调整或重新安装线路。如属网络设备故障,应及时恢复或更换设备,并调试通畅。同时上报应及处置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情况严重时应向分管院长汇报。
6、设备安全紧急处置措施
小型机、服务器等关键设备损坏后,值班人员应立即查明原因,如果能够自行恢复,应立即用备件替换受损部件,如属不能自行恢复的,立即与设备提供商联系,请求派相关维护人员前来维修,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如果设备一时不能恢复,应向分管院长汇报。
(三)应急响应
1、网络运行事件处置
网络运行相关事件由网络中心运行部门负责,重大事件立即向中心应急工作组负责人报告。事件包括线路中断、路由故障、流量异常、域名系统故障等。遇大规模的恶意移动代码、拒绝服务攻击、系统入侵和端口扫描等事件,管理员应及时记录现场,通知分管副院长,决定上报或通报,同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处置人员记录事件处理步骤和结果,总结报告。
2、信息安全事件处置
发生信息安全事件应紧急通知信息主管负责人,及时消除非法信息,恢复系统。无法迅速消除和恢复的系统,影响较大时实施紧急关闭、并紧急上报。
3、网络环境安全事件处置
网络环境安全相关事件由现代教育中心负责处置。
七、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事实确认事件的性质,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等级。根据事件危害程度,分为3个等级。
I级事件
在2科以上(含2科)全院以上使用的拟考试题发生泄密;在媒体登载拟考试题或相关信息;性质为贩卖或蓄意破坏;扩散范围广。
II级事件
1、情况一:在2门以上(含2门)全院以上使用的拟考试题发生泄密;未在媒体传播拟考试题或相关信息;性质为自用;扩散范围有限。
2、情况二:在系级使用的拟考试题发生泄密;在网站、传单、小报上登载拟考试题或相关信息;性质为贩卖或蓄意破坏;扩散范围较广。
III级事件
一门课院内使用的拟考试题发生泄密;未在网站、传单小报上登载拟考试题或相关信息;性质为自用;扩散范围有限。
(二)、应急反应及应急处置措施
突发事件的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考试主管部门报告,接报人要做好记录,弄清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具体情况等内容,同时向应急处置办公室报告,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应急处置办公室根据事态的危害等级指挥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实施应急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应立即组织力量对事件的情况进行了解查实,提出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应急处置办公室应立即通知办公室成员和组织考试部门人员迅速赶赴现场,会同发生地点的相关人员维持现场秩序,控制局势,对现场所需的人力、物力支援进行协调。如有人员伤亡,医护人员负责现场紧急救护。发生群体性违纪舞弊行为时,应封闭现场,终止作弊人员的考试;发生群体性罢考、骚动事件时,应立即进行教育劝阻,劝阻无效,应急处置小组应启动应急方案,尽量减少事件对其他考生的影响。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事件处置工作流程
(三)、善后工作
应急处置小组要对事件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并写出书面报告;在加强正面引导的同时利用突发事件的经验教训对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行教育,认真检查和解决工作中的存在问题,改进工作,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八、附则
1、本预案是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各部门要遵守执行。
2、在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中,对有突出表现的部门和个人予以鼓励和表彰;对负有直接责任的部门和个人依据有关法规和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预案启动实施由领导小组组长决定。所有领导小组成员部门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要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严格执行和遵守信息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安全,并保证联系方式畅通、便捷。
4、相关责任部门制定相应预案报学院安全保卫处备案。
5、本预案由学院公共事件领导小组制定并负责解释。
6、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07年5月10日印发
附件: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构通讯录
领导小组办公室:0531——86385056
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处置小组办公室:
0531——86385123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处置小组办公室:
0531——86385123
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处置小组办公室:
0531——86385678
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处置小组办公室:
0531——86385123
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处置小组办公室:
0531——86385157
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处置小组办公室:
0531——86385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