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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绿色通道管理办法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绿色通道管理办法

为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体现教育公平,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资助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绿色通道是确保我院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即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在提交相关证明或证件后,可缓交全部或部分学费办理入学手续。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院正式录取的在籍全日制学生。

  第三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可申请绿色通道。

  (一)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缴纳学费、住宿费的;

  (二)未缴纳学费、住宿费,但入学前在生源地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

   第四条 申请及审批程序

   (一)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持《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申请表》和乡(镇、街道)级人民政府或民政部门的困难证明材料,向所在的二级学院提出申请。

(二)所在二级学院对申请进行审查核实。

(三)各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复核学生信息后,签署意见,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并备案,将材料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复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学生持《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申请表》办理报到手续。

  第五条 新生入校后,各二级学院要对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的学生进行备案,并按照《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经核实确属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照学生资助工作规定为学生提供相应资助。对经核实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应通知学生补交学费并将相关情况报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第六条 本办法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七条 其他

(一)本办法由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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