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普通高等教育学籍学历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0】9号)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为及时发现通过冒名顶替等违法违规手段非法获取高校入学资格的问题,现决定对学校全部学生学籍学历信息进行一次“起底式”拉网核查,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
各部门须清醒认识到,通过冒名顶替等违法违规手段获取高校入学资格的事件,严重损害了公民合法权益,破坏了高考公平秩序,能否妥善处理事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所以,各部门相关人员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次学籍学历信息的核查工作,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落实省、市及学院的部署要求,迅速组织开展核查工作。
(二)完善机构,加强保障
建立二级核查机构,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学校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详实可操作的核查工作方案,统筹领导学籍学历核查工作。各相关二级学院成立核查工作小组,根据学校核查工作方案,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抓实抓细各环节,确保核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全面清查,分类核查
根据省教育厅“1+3”核查工作总体部署,围绕报名、招生、录取、入学、注册、在校、毕业等环节,对学校在校生、毕业生以及参加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的学籍学历信息进行一次全面清查,重点针对三种情况:一是教育部反馈的学历问题线索,二是学信平台注销学籍的问题线索,三是信访举报的问题线索。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学校专门成立学籍学历核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指导学校学籍学历信息核查工作。
组 长:刘雅涵 杨长军
副组长:吴学军 孙文永 李秀英 吕金凤 张广传
成 员:杨峰俊 杨勇 刘伟 刘国军及各专业二级学院书记、院长和继续教育学院相关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具体职责:
1.及时传达省教育厅关于学籍学历信息核查工作的精神和要求。
2.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认真核查和化解学籍学历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3.协调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学籍学历清查具体工作。
4.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核查工作进展情况。
5.向省教育厅报送有关学籍学历清查材料。
三、核查范围与方法
(一)核查范围
自2004年起,学校全部毕业生、在校生以及参加学历继续教育的学生。
(二)核查方法
一是采用“四比对”方法,即:利用学生电子档案、学信平台信息及相关材料,采用图像比对、家庭及学习经历比对、笔迹比对、体检信息比对方法,认真审核每一名毕业生和在校生的相关信息。
二是采用“增强型”方法,即:采用电话联系、实地走访等方式,认真核查每一名存疑学生的信息,必要时可联系学生所在地的公安部门或当地学籍学历信息清查专班人员。
四、核查流程
(一)成立工作小组
各二级学院成立以书记、院长为组长,学工主任、辅导员、相关专任教师为成员的学籍学历核查工作小组,制定本部门核查工作方案,并于7月19日上交学校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核查方案中应具体包括:核查时间、核查方法、核查负责人等内容。
(二)上报核查结果
各二级学院根据核查情况,填写《学籍学历信息核查情况统计表》并于7月25日报送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查情况统计表须经各二级学院书记、院长双签并加盖本部门公章。
(三)调查核实取证
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整理各二级学院报送的统计信息,上报领导小组审核。待领导小组核查意见明确后,各二级学院安排专人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相关信息核实取证工作,核实过程中做好录音、影像、纸质资料留存。
(四)整理汇总上报
在统计、取证、核实的基础上,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核查材料整理上报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将需报送的有关材料(纸质版、光盘等)封装报送省教育厅。
五、注意事项
(一)高度重视
各二级学院要把学籍学历信息核查工作作为规范我院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做到核查全面、深入,不留死角。挑选的具体工作人员必须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强,具有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做事认真、踏实。
(二)加强配合
因为核查工作涉及范围广、时间跨度长,所以在核查过程中各相关部门需加强配合,务必确保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核查工作。
(三)严守秘密
核查工作实行“三专”保密措施,即:设立专门保密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和专职司机,凡参与核查工作的所有人员组均须签定保密承诺书,确保任何需保密信息不予泄露。
(四)严格督察
对核查工作不彻底,化解问题留有隐患,引发重大不稳定事端的,学校将对二级学院等相关部门及责任人采取相关处罚措施,同时进行责任追究。
附件:学籍学历信息核查工作配档表
附件: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籍学历信息核查工作配档表
时 间 |
工作内容 |
责任部门 |
7月17日 |
传达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拟定核查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学校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
教务处 |
7月18日 |
确定学校核查工作实施方案并上报省教育厅 |
教务处 |
7月19日 |
二级学院成立核查工作小组 |
二级学院 |
做好核查工作准备 |
教务处、各相应部门 |
7月20日-21日 |
核查18、19级在校学生学籍学历信息 |
二级学院 |
核查17、18、19、20届毕业生学籍学历信息 |
二级学院 |
7月22日-24日 |
核查07-16届毕业生学籍学历信息 |
二级学院 |
核查04-19级学生学籍学历勘误人员信息 |
教务处 |
7月25日 |
汇总核查情况统计表 |
教务处、二级学院 |
7月26日 |
召开核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研究核查问题处理意见。 |
教务处 |
7月27日 |
将核查情况统计表整理后上报省教育厅 |
教务处 |
7月28日-8月13日 |
就统计表中汇总的信息逐项进行取证、核实 |
二级学院、教务处 |
8月14日 |
将核查资料上交领导小组审核、通过。 |
教务处 |
8月15日 |
按照材料报送要求,将核查材料封装后报送省教育厅 |
教务处 |